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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农机购置补贴问题解答
【发稿时间:2010-3-26 15:21:24 【作 者:迪庆州农牧局办公室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dq 【稿件来源:迪庆州农牧局农机监理站 【审核发布:dq

农民问:农机补贴产品目录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农机补贴产品实行两级竞争择优选型制:一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这些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农业部组织全国统一选型;二是其它地区适应性要求高的非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各省农机部门组织选型。两级选型的结果加在一起,组成各省的年度补贴机具目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让补贴政策实施区域的农民从中自主选购中意的农业机械。

农民问:机具的补贴标准或补贴额度有什么规定?

答:补贴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总体上继续执行30%的补贴比例。血防疫区继续执行“以机代牛”50%的补贴政策。

农民问:一个农户一年内最多可购买几台补贴机具?

答: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

农民问:农民如何申请购机补贴?

答:按照现行操作办法,购机补贴实施区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报名的先后确定补贴受益对象。

农民问:怎样知道哪些机具能享受补贴?

答:农民可以通过省、州、县公布的年度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了解购买哪些种类机具能够享受补贴。省、州、县年度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要向社会公布。只有经过严格筛选,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了解年度补贴目录可以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农民问:到什么地方购买补贴机具?

答:购买补贴产品须到企业指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根据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农民问:农民可以自主选择补贴机具吗?

答:农机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规定,不得向购机农民强行推荐产品。补贴目录公布后,农民可以对列入目录的农机产品性能配置等进行综合比较,进一步优中选优,确保买到质量可靠、性价比最优的满意产品。

农民问:购机补贴资金如何兑现?

答:补贴资金的兑现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为减少操作环节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中央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实施后的实际核准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供货单位,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农民问:补贴机具的售后服务有保障吗?

答:在补贴产品选型时,国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作出书面承诺,并将售后服务机构分布情况及其服务范围向社会公布。承诺内容包括:1、切实履行“三包”服务的有关规定;2、在作业季节接到用户反映质量方面的问题后,在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3、企业维修服务中心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能力,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零配件储备量;4、免费进行技术培训;5、对产品销售区域做出承诺,确保供货和售后服务。

农民问:如果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怎样投诉解决?

答: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补贴产品质量及今后服务的监督,农业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了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010-67347472。我州也设立了今后服务监督热线:0887-8227755,随时接受电话投诉和反映情况,确保农民购机后的售后服务能够及时到位。

农民问:购买的补贴机具可以转让吗?

答:买了补贴机具,就要遵守在“购机补贴协议”里做出的承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所购的补贴机具。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差价倒卖补贴机具,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扰乱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凡发现倒买倒卖国家补贴机具的情况,可以向农机部门举报,有关人员将受到严厉查处。

农民问:上哪查询农机补贴政策信息最放心?

答:要想全面、准确、真实地了解国家及地方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政策信息,可致电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或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也可登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主办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amic.cn)查询。

农民问: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什么意义?    

答: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是中央和省委“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意义非同一般。它不仅体现了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积极政策措施支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而且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多予少取,直补农民,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文明成果。实践证明,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了这项政策,财政拿出的补贴资金虽不多,但满足了一部分地方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效,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

 农民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使用上有什么原则?

 答:按财政部、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公开是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公正是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机型、数量和额度等,并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农民直接受益是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农民问:国家实施购机补贴还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按照突出重点与兼顾特点的原则。(1)在补贴的区域上,重点向优势农产品集中的主产省、主产市、县倾斜;(2)在补贴机具的选择上,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作业机具倾斜,即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械等;(3)在资金的配置上,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适当联动补贴,集中配置,突出重点;(4)在补贴程序上,倡导科学、简明、高效;(5)在工作的目标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购机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6)在实施方法上,坚持统分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7)在监督机制管理上,把制度监督、日常监督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农民问: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重点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和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组织倾斜。

农民问:是不是所有的人购买农业机械都能得到补贴资金?

 答:不是的。鉴于国家补贴资金很有限,且各地重点补贴的机具有所不同,具体到每一类或每一台机具补贴比例、补贴金额也不同,因此补贴的对象只能是部分购机农民。特别要强调的是,虽然今后国家补贴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但资金总量还不能满足所有购机农民的需求,仍做不到普惠制,而是重点制,能得到补贴资金的也只是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

农民问: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作为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

答: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应是当地的种粮大户、农机大户或是直接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和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参加过县、乡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技术培训,并有培训合格证书、农机具操作证书;同时购买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的;购机农户家中已有动力机械,本年度购买配套机具的,积极参加县、乡农机部门组织的跨区作业、抗灾救灾、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现场会等活动的机手。在申请补贴资金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各地可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申请农民都能接受的其他方式来确定。

农民问:农民购买农机具最多能得到多少补贴资金?

答:农民购买农机具能得到多少补贴资金,各省根据各自的购机补贴资金额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和机具种类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补贴比例不超过购机价格30%,单台机具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有的省、市、区或市、县,当年财政拨出专项补贴资金,因此可以实行叠加补贴的办法。总体上,一户农户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起过1套(即1台主机和与其配套的3台、件作业机具)。一户农户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的机会。

农民问:如何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答:需要购机的农民可根据当地县农机主管部门公告的当年补贴资金来源、重点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比例、补贴额度等,自愿选择购买机具;根据公告的申请时间,通过乡镇农机管理站,或直接向县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购机申请表”,尽可能早地把填好的“购机申请表”交到乡镇农机管理站或县农机部门。

农民问:对农民的购机申请要进行审查和张榜公布吗?

答:是的。农民的购机补贴申请表交上去后,先由乡一级农机管理站进行初审,再由县农机部门根据补贴指标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补贴机者名单和机具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数量等,然后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没有异义的购机户,县农机部门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

农民问:目前重点补贴的机具种类有哪些?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省可根据本省农业生产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确定各省重点补贴机具的种类。目前云南省主要是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和收获等机具)、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加工处理及畜牧养殖机械等。

农民问:《农机补贴产品目录》是怎样确定的?

答:《农机补贴产品目录》由部、省两级评审,择优选型。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农业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统一选型,形成年度的《农业机械补贴产品通用类目录》下发各省。其他适合各省用的非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各省农机部门组织专家择优选型。部、省两级选型的产品目录合在一起,即形成各省的年度《农机补贴产品目录》,向农村、农民和社会公布,让农民从中自主选购中意的农业机械。

农民问:怎样理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额购机”和“统一结算”?

 答:“差额购机”是指农民购机时,只需交纳减去国家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比如一台44千瓦(60马力)的拖拉机销售价格是5万元,国家补贴1万元,农户购买拖拉机时只需交4万元就可以提货了,这就是“差额购机”。国家补贴资金1万元,由省级农机部门和财政统一与供货单位结账,这就是“统一结算”或是“集中支付”。

农民问:农民购买了补贴机具后,能不能得到免费的操作培训?

答:按规定,农机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都应提供免费的机具操作和维护保养的技术培训。对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还应到正规的县级农机化技术学校或农机技术培训班进行培训,并获得相应的驾驶操作资格后,才可以上机作业。这是农机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为了农民机手自身安全和家人及社会稳定的需要。    

 

县乡级农机部门的十项主要工作任务

 

1、在区域内公布补贴政策和目录,利用公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告知农民;

2、受理农民购机申请,指导农民填写申请表;

3、根据优先条件、报名先后和农民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受益者;

4、对初选的受益者在其所在的乡或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与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签定购机补贴协议;

6、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省农机部门,配合省农机部门组织搞好供货事宜;

7、每批复供货完成后,对实际购机和供货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省农机部门;

8、对已购的机具进级农机部门进行汇总;

9、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做喷漆标记;

10、做好日常服务、监管和总结工作。日常服务主要是对机具的使用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帮助农民排忧解难;监管工作主要是享受补贴的机具在两年内原则上不准转让和买卖。

“三个禁止”

即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八个不得”

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十不准”

一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非法向购机农民或生产企业、经销商收取任何费用;

二不准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搞权力补贴、人情补贴;

三不准与生产企业、经销商串通谋取非法利益;

四不准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搞地方保护主义;

五不准虚报、瞒报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扰乱工作秩序;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

七不准委托经销商代签代办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八不准为未经现场核实的机具办理核实手续上报上级申请结算;

九不准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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